2007年6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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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法官巧调解 婚姻不在亲情在
简单

  6月21日,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调解手段,执结了一起岳父母起诉前女婿索要欠款的案件。在本案执行过程中,执行法官不仅全部执行回了钱款,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,促成了双方互谅互解,尽力弥补因儿女离婚造成的情感“裂痕”。
  2003年,申请人王某的女儿与被执行人张某结婚,并一直住在王家。2004年初,随着孩子的降临,小夫妻决定买套商品房与父母分开居住。为此,女婿张某向岳父母借款3万元,并出具了借条,约定该款于2006年初归还。
  谁知借款期限届满后,女儿的婚姻出现了危机,双方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,约定原由二人共同承担的3万元借款由女婿张某一人承担。昔日的岳父母便把女婿告上法庭,要求其立即还款。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承担该还款责任。
  2007年4月,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申请人王某老两口的情绪较为激动,在知晓对方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,仍坚决要求其一次性偿还借款。执行法官经过耐心了解,得知申请人对女儿的婚姻破裂难以接受,尤其记恨张某的“变心”,此外老两口在去看外孙时还遭遇张某的一再阻挠,心里更加气愤。执行法官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要求双方多顾念亲情和考虑实际,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促成了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解。在被执行人张某出具执行担保的情况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。申请人允许张某延期分批履行。
  两个月后的今天,被执行人张某在分得了征地补偿款后,立即履行了和解协议,并承诺以后不无故阻拦申请人去看望外孙。申请人对本案的执行十分满意,连声向执行法官致谢。